各旗市区旅游局:
为了落实自治区旅游工作会议精神,根据市委、政府指示,为了进一步把我市丰富的旅游资源展示给世人,现决定在第五届红色呼伦贝尔杜鹃节期间举办“2009兴安杜鹃摄影展”活动, 本次摄影展由呼伦贝尔市旅游局主办,扎兰屯市政府、扎兰屯市旅游局承办。
一、展览时间:2009年5月10日到6月10日
二、展览地点:扎兰屯市旅游接待中心
三、征集范围:全国旅游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。
四、活动安排
1、由呼伦贝尔市旅游局发出活动通知,各旗市区旅游局组织当地摄影爱好者、旅游企业单位及自然人参加,请每旗市区上报20幅以上摄影作品。由呼伦贝尔市旅游局组织专家进行筛选,确定展出照片。
2、各旗市区旅游局汇总后,请于4月10日前将参赛作品报送呼伦贝尔市旅游局促进科,联系人:刘继杰,联系电话:0470—8250036,8888120。邮箱:cjk0470@163.com QQ:41792795
3、参展作品取材以呼伦贝尔市兴安杜鹃为主题,涉及呼伦贝尔旅游、四季风光、历史民俗、节庆活动等相关题材的图片均可。
4、参展作品请注名标题、作者姓名、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、邮箱等。作品可以附有简单创意文字说明,以充分展示作品的内涵。
5、参展作品报送以电子版为准,不接收实际图片,电子图片不低于3M。
6、参展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、肖像权、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。
7、最后确定展出的作品由呼伦贝尔市旅游局每份作品给予200元的稿酬,不收取其它费用、不退稿。
8、本次展览的解释权归属于主办单位,主办单位对邮寄、传输过程中作品丢失或意外损失不承担责任。
9、本次展览的全部入选作品,主办单位有权在不以赢利为目的的相关活动中使用(画册、展览、广告、图书、报刊、电子出版物、包装、网站、影视片),不再另付稿酬。
五、宣传工作
1、请各旗市区旅游局在当地进行广泛的宣传,可以通过电视台、网站、短信连续播出活动的通知。或者印制宣传单,在当地宣传、发放。
2、确定展出的摄影作品,将在呼伦贝尔电视台、呼伦贝尔日报、呼伦贝尔旅游网站进行展播。
特此通知
二○○九年三月八日